文:宜蘭羅東縣議員參選人 林意評

上一篇說明了 權貴團體,如何與 政客 聯手,掌握先機進場購地、利用實價登錄定錨拉高地價、規避繳稅,最後透過有利於大地主的區段徵收規則,完成這一系列自以為「天衣無縫」,一切「合法」的安排。

今天我改以時間軸的方式說明,讓大家能仔細檢驗看看,宜蘭縣行政單位種種政策規畫上的巧「妙」安排,是否也就這麼剛好,符合了權貴集團那「妙不可言」的炒地需求?

時間軸說明

2010.03 林姿妙就任鎮長
2010.12.20 權貴集團陸續收購包含1547地號(現機關用地六)及其周邊的農地
2018.01 羅東都市計畫周邊105公頃保護區由於當初的誤植被禁建51年,陳金德代理縣長經內政部同意之後解編保護區,推動大羅東防洪治水計畫建構南北水網,以解決羅東淹水的問題。
2018.07.10 透過自己人賣給自己人每坪20萬元來拉抬附近農地價格。
2018.08 陳金德代理縣長將1547地號由住宅區變更為機關用地,作為羅東小巨蛋的預定地。

2018.12 林姿妙以123,767票(49.48%) 當選第18屆宜蘭縣長。
2019.08 宜縣都委召開第206次會議,認為該機關用地並無實際使用需求,縣府卻需負擔六點二五億元徵收費用,財務恐有困難。又將機關用地六全改回住宅區。
2019.12.29 縣議會對於變更回住宅區有異議,宜蘭縣政府於12.29在羅東展演廳舉辦說明會。
2020.03.13 宜縣都委會以尊重民意再度變回機關用地,同一天代表會通過鎮公所原地重建的第一期規劃費。

2020.08.04 宜蘭縣政府第二行政中心動工
2021.09.23 蘭陽青年會館興建羅東多功能綜合運動館
2022 林姿妙連任成功再度變更回住宅區?

看完時間軸我們可以發現,2019年時,如果不是縣議員們,對於縣府把機關用地六變更回住宅區抱持諸多疑慮,或許這塊地已經變為住宅區,正在等待有能力的地主去開發。同年12月29日,開完說明會之後,由於民眾反彈的聲音太大,迫使林姿妙縣長在縣務會議中表示:「希望為羅東留下一片土地,請縣都委會重新審慎評估。」

隔年3月13日,宜蘭縣都委會 將1547地號再度變更回機關用地,然而就在同一天,羅東鎮代表會 卻通過了 鎮公所原地重建 的第一期規劃費。

這裡有一個相當可疑的部份是,羅東鎮代表會開會期間,由於1547地號還是住宅區,因此並未能納入選址地點的討論。但用機六來重建羅東鎮公所是目前最適合的方案之一,卻因為這個時間點上的巧合(嗎?),致使機六無法成為重建的考量地點,加上吳秋齡鎮長堅持原地重建,讓羅東喪失一個中心商圈重新整體規劃的機會。

而後續宜蘭縣政府 #第二行政中心 的動工,以及在 蘭陽青年會館 興建 羅東多功能綜合運動館,如同封死了機六繼續保持機關用地的未來,因為羅東再無任何行政機關或是室內體育場館的土地需求

那麼,2022年假如林姿妙不幸連任了宜蘭縣長,空閒在那的機關用地六,會不會又以「羅東無機關用地的需求」為由,再度變更回住宅區呢?

下回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