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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調降為二級警戒,降哪些?

7/27調降為二級警戒,降哪些? 1. 除飲食外,全程佩戴口罩。 2. 實聯制。 3. 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4. 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 5. 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6. 室內人數限制50人,室外人數限制100人,超額需提防疫計畫。 7.用餐原則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

強化中資規範,反制經濟滲透

中資對公司若有重大影響力便會左右公司決策,甚至進一步出賣公司相關情報,這不僅是對台灣經濟有所危害,甚至進一步讓台灣喪失加入民主國家經濟圈的資格。若要搭上國際民主同盟陣線,那把台灣的經濟體質打造好、完備民主防衛機制是很重要的課題,這正是此次修正兩岸條例對中資定義最大的用意,政府做好把關,努力在世界經濟體中找到台灣的獨特地位,企業更能安心發展技術,不用害怕被誰綁架,朝世界市場大步邁進。

重視專業台文領域,把我們的文化留下

據台文界的朋友表示,許多台文所的專任教師並非「台文系所」畢業,有的只有一位,有的專任兼任都無台文系所畢業的教師。當然我們同意,一個學系需要有跨領域的專業來協助,才能讓學術的能量更為厚實。然而,台文系所沒有聘請自身培養的博士、甚至整個系所沒有一個是台文系所畢業的學者,這個問題希望教育部一起來省思。

守護台灣,人人有責

台灣位處第一島鏈重要戰略位置,中國為了成為區域霸權,突破第一島鏈一直是其野心,台灣和南海、東海其他更小島嶼,就是中國侵略目標。

日本防衛副大臣中山泰秀:「我們必須保護台灣這個民主國家」

作為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委員,除了期許持續深化台日友好關係,我也希望能催生台日國會議員間的政策交流機會,為台日之間交流做努力,期望台灣可以跟美、日同盟共同穩定東亞,成為區域安全不可或缺的力量,為台灣的下一代打造未來在國際的舞台。

區間測速資安疑慮

去年四月底時,粉絲專頁 Leo, that Taiwanese. 理觀點. 發表交通建議系列文,其中也標注了我,我的團隊也跟理觀點了解他的立場與質疑點,特別是關於區間測速儀器,對道安是否造成影響,以及偵測是否準確。除此之外,也反應表示區間測速可能疑似使用海康威視產品 ,而中國產品資安向來信任度很低,擔心台灣的個資因此被掌控外洩。

保安處分質詢法,健全社會安全網

今年 12 月 31 日下午司法院大法官即將針對「性侵犯強制治療」宣示解釋是否違憲,無論釋憲結果如何,我希望相關部會都已做好相應的準備。而因為本次釋憲的結果也和未來保安處分修法的方向有關,我也想在此就現行監護處分的執行,討論一下實務上會遇到的困難。 保安處放的制度需要通盤檢討 一般來說,精神病患者不論有無犯罪,理論上都要接受治療,但病患要接受治療到什麼程度,那治療病患究竟是誰的責任?聽到病人多數人都會覺得是醫生,但如果他有犯罪的狀況,主管機關應該是法務部、或者是法院。過去曾發生過的案例,包括患者在強制就醫過程中攻擊警察、或在火車上和列車長爭執,結果警察被刺傷過世,對社會大眾來說這都會覺得很不公平、很不捨。除了牢獄的處分外,患者應該也要接受保安的處分,但現行保安處分的執行上也遇到一些困難。像高雄凱旋醫院是台灣第一個有司法精神病床的醫院,收治很多病患,但曾發生醫事人員遭受恐嚇,甚至轉院的病患寫信威脅醫生、或是在院內發生衝突的,也有的評估報告建議病患不能繼續留在這裡,但最後無法變更執行處所,只能繼續留在那裡治療。 責任都在醫事人員身上 這等於我們把入監服刑的壓力,包含醫療的責任,全部放在醫事人員這方身上,部分犯罪者,也因為無法負擔醫療費用,變成醫院自己想辦法負擔。我在這會期也提出了《保安處分執行法》的修正草案,希望未來的條文能包含幾個重點 :1) 提供執行彈性:檢察機關成立評估小組,經評估、鑑定後由檢察官按受處分人情形,指定其中一款或數款執行方式。比如這間醫院真的不適合患者了,是否有個評估的機制,能讓患者轉換。2) 評估續執行否:由評估小組每年鑑定、評估繼續執行或變更受處分人監護處分執行方式之必要。3) 復歸社區銜接:檢察機關應於監護處分執行結束前...

開箱「立委」的一天

「立委」的一天是什麼樣子? 我常在受訪時被問這個問題,用說的好像沒那麼具體,那這次就開箱我的一天給大家。 越南名作家阮越清有句名言:「所有戰爭都會打兩次,第一次是在戰場上,第二次是在記憶裡。」講述記憶與歷史的戰爭,以及身份認同的掙扎。 我的每一天其實也會活兩次,第一次是活在當下現實,第二次是不斷地反覆思考說出去的每一句話、每一個計畫、每一條法條,這是我從政實踐理念必須的戰爭,也是我自己必須突破自我的戰爭。 我不是完人,一定會有犯錯的時候,得承認反覆檢討並不好受,但我很清楚有多少人的期望在我身上,而我不能辜負這些託付,我不能說我特別累,事實上每一個想實踐理想的政治人物,都是這樣過生活。這是我對每一位幫助過我的、每一位投過我票的,能做出的最大感謝。 明天起床依然要在前線作戰,面對這個世界光怪陸離的事情,我會繼續勇敢奮戰。 我是台灣基進的立法委員3Q陳柏惟。 大風大浪, 一起前行。

中天四大缺失

追求新聞自由之外 媒體的公共責任 除了追求新聞自由,媒體的事實查核責任很重要,因為新聞言論具有公共性且影響層面大,若新聞媒體藉由本身的影響力,任意扭曲事實,很容易造成民眾誤信,有的影響民生健康,增加社會成本、引起社會恐慌,有些嚴重的,干擾介入民主政治,甚至破壞我們的自由與下一代的未來,再加上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恐怕將是國安問題。因此,身為媒體的影響力,與一般個人的言論自由,比如你我在餐廳、家裡、公司裡談論政治大大不同,所被課予的公共責任當然也不能類比。若以言論自由之名,卻讓媒體逃避應負起的公共責任,這樣的論點很容易好心做壞事,成為危害民主的推手。 中天的重大缺失 針對中天換照一事,我在今年5月14日以及本月7日,分別質詢NCC主委,提出中天的幾項重大缺失: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大量假訊息)、獨立審查人設置狀況,以及其中我最關心的境外勢力對我們新聞台的影響力,如今隨著聽證會召開,與蔡衍明的微信群組對話被公開,更多了一項不予換照的新證據,那就是蔡衍明介入媒體壟斷行為。 在 NCC 於 2009 年許可蔡衍明併購中視和中天、形成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時,曾針對該許可案附加附款,要求中視與中天的廣告、業務、節目部門都必須獨立,也就是「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部門經理以上之人員,不得兼任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之職務。其廣告、業務部門與節目部門均須獨立,應獨自設立自有攝影棚,並不得與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有節目聯合招攬之情事」。 另外,當時NCC的另個附加條款要求「上訴人中天電視法人股東榮麗公司指派於上訴人中天電視之法人董事、監察人代表,其兼任中視之董事、監察人者,應於 3 個月內變更之,不得兼任」,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此附款的理由是「要求上訴人中天電視的經營階層與中視的經營階層不得相同。」 其中,邱佳瑜在同年 9...

「台灣基進 x 陳柏惟,2020成果發表暨 2021優先議題」記者會

台灣基進本日(2/24)於黨政辦公室舉行「台灣基進 x 陳柏惟,2020成果發表暨 2021優先議題」記者會。除了發表陳柏惟與台灣基進2020入陣國會一年的努力成果,也提出五大優先議題,包含: (一、)防中:抗中升級中資控管 (二、)國防:刺蝟台灣全民國防 (三、)資安:乾淨資安守護台灣 (四、)文化:建構台灣主體認同 (五、)地方:深耕地方青年入陣